委办机关食堂遴选采购服务外包项目公告
为改善机关食堂供应和原材料质量,经报请领导同意,遴选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外包项目。现就遴选条件公布如下:
遴选企业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具有纳税条件和资质。
遴选企业应具有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和食品质量监督检疫证明文件。
遴选企业应具有5年以上的餐饮服务经验和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物流配送的行业管理规范和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
遴选企业所提供的原材料应该按照量好质优,配送时间严格保证,菜肴供应品种按照规定的采购服务定时定点供应,加工、配送、物流、仓储、检疫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具备以上资质的遴选企业应在2019年7月8日-7月12日上午8:30-下午17:30期间提交符合条件的上述资料至我办。
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67号
联系人:谢民
联系电话:027-85711187 15347111920
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