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6日,武汉仲裁委员会召开了“确认仲裁试点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确认试点单位有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湖北建纬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武汉仲裁委常务副主任、仲裁委办主任、党组书记刘健勤出席会议。会议由发展处处长吕诗超主持。
会上首先由发展处副处长母洪春通报2012年仲裁委受案情况、受理确认案件情况及各确认试点单位2012年至2013年7月推荐的确认案件情况。发展处李婷在会上通报了确认仲裁案例编辑工作方案。七家确认试点单位的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大家各自交流了确认仲裁试点工作推行情况,结合律师在办理确认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最后,刘健勤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她肯定了确认仲裁试点工作开展两年多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她强调这项工作要取得阶段性成果,还需要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要形成典型性的确认仲裁案例,作为总结经验、成果体现;二是要形成确认仲裁的操作规程、规范流程;三是要形成确认仲裁理论研究成果,挖掘理论研究、从实践上升到理论。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建议各试点单位要发展宣讲员,宣传确认仲裁特点和优势,争取明年在全市铺开确认仲裁这一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