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添砖加瓦武汉仲裁委员会以创新驱动发展纪略
创新决定城市未来。经济进入新常态,武汉吹响了以创新为第一动力的新时代发展号角。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完成好建设全国创新改革试验区域的国家使命,需要全市上下每一个因子共同努力。武汉仲裁委员会作为法治武汉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坚持以“科学谋划,创新驱动,跨越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转变发展观念,转变服务观念,转变思维观念;提高仲裁能力,提高创新能力,提高领导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的工作理念,在仲裁法制建设中不断开拓创新,努力为武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添砖加瓦。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这是仲裁首次写入全会决定,标志着仲裁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站在一个全新的起点上,仲裁机构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起更多职责,在解决社会矛盾、服务社会发展方面扮演着更重要角色。
奋斗成就伟业,创新铸就辉煌。武汉仲裁法制建设始终保持蓬勃发展势头,为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夯实了城市功能。1997年,武汉仲裁委员会成立当年,全年受案数仅17件,案件标的额仅0.13亿元;到2014年,武仲全年受案数已激增至11709件,案件标的额突破125亿元,连续13年蝉联中国仲裁机构年受案量之首。今年初,武仲确立目标:确保全年受案数在全国仲裁机构中继续保持领先,全年受案标的额稳定在120亿元人民币以上。岁末将至,这一目标的实现已无悬念。
重点工作创新 走好仲裁专业化发展之路
专业化是仲裁发展的必由之路。
紧密围绕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武汉仲裁委员会细化各专业分工,以金融、涉外、海事海商、知识产权四大专业仲裁院以及建设工程、国内经贸两大重点仲裁领域为突破口,走出一条专业化、特色化的创新发展之路。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知识产权仲裁保驾护航
今年6月底,“中国·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仲裁中心”挂牌成立,以“立足本区,服务国际”为目标,重点为示范区内具有涉外性质的企业提供与国际接轨的专业仲裁法律服务。
紧跟时代潮流,关注创新发展,武仲始终坚持仲裁与前沿经济、高端行业发展的紧密融合,深入光谷生物城、武汉未来科技城、留学生创业园、中新(武汉)科技园、光谷创意产业基地等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领域,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在这些新兴行业和领域中初步树立了武汉仲裁的服务品牌。
经申报,武仲获批成为“全国专利?;ぶ氐懔祷亍保晌准也斡肴恫ū;せ频闹俨没梗翊葱滦统鞘薪ㄉ璐蛳铝烁崾祷?。
服务“城建攻坚计划”
开创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
近年来,我市持续大规模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实施“城建攻坚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进入高峰期。为保障这些项目的顺利运行,创新和发展建设工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显得迫在眉睫。
武仲在借鉴国际惯例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向市政府汇报,正式组建“武汉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开创了一种全新的争端解决机制,可以将争议“扼杀”在萌芽中,为我市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是指建设工程开工过程中及运行过程中,由建设方和施工方选择独立的评审专家,就其之间发生的争议提出解决争议或者作出决定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其特点在于可以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利于防止工程拖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截至目前,该中心已聘任评审专家112名,受理了7起争议评审项目,为标的额总计超过300亿元的建设工程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家服务。
关注法治政府建设
参与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
为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武汉仲裁委员会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市区两级法制办,城投公司、地铁集团、地产集团等投融资平台开展政府性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武仲发挥雄厚的专家人才资源、丰富的处理大量经济纠纷的经验等优势,走访调研的相关单位,了解调研对象的服务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出合同管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专家意见。
抓住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
提供海事海商仲裁法律服务
长江经济带建设规划涉及长江两岸的11个省市,随着区域间合作的不断深入,交易数量的不断增加,不可避免地引发各种商事纠纷,产生诸多法律问题。仲裁制度建立在私法自治和契约自由的基础之上,没有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的限制,既可以打破区域行政区划壁垒,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又可以充分地体现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增强当事人对法治的信心,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应当成为长江经济带区域法治建设的首选和重点。
武仲主动加强与武汉新港管委会、长江海事局、中国船东协会长江分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的沟通与交流,加大对仲裁制度和武仲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密切联系长航集团、华航集团、武昌船厂、青山船厂等有代表性的航运和造船企业,主动上门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减少经营风险。下一步,武仲将与新港管委会筹划合作,依托武汉航运交易所,共同组建中国·长江航运仲裁中心,为长江沿线企业的发展提供仲裁法律服务。
配合中部金融中心建设
推动金融系统合同规范率稳步上升
武汉正着力建设中部金融中心,金融产业绩效、机构实力、市场规模、生态环境等多项指标都排名全国前列。
配合武汉建设中部金融中心这一重点工作,武仲同时将突出抓好金融仲裁列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强与省市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联系,与金融系统联合发文推行仲裁法、规范合同文本,实现了金融系统合同规范率达到80%;开展“金融仲裁巡回宣讲活动”,深入金融企业宣讲仲裁法;攻坚融资租赁、金融资产产权交易、金融理财、小额贷款等金融争议,积极开辟了一批新的服务领域;制定了《保险合同争议仲裁中心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保险类仲裁案件稳中有升。
助力“一带一路”战略
涉外仲裁大步“走出去”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的武汉,必然是开放的武汉。随着武汉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涉外仲裁同步加速“走出去”。
武仲建立了与外国领事馆、驻汉办事处、外资机构的互动机制,主动上门为美、英、法、韩等在汉企业开展仲裁服务;以武汉大学法学院为试点,开展涉外(国际)商事仲裁合作的研讨交流;扩大涉外仲裁服务领域,主动为武汉本土企业走进亚洲、欧洲、非洲等地投资发展提供仲裁法律服务;武仲与新加坡、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先进仲裁机构之间的联系也日益密切,在积极参与涉外(国际)仲裁活动中不断提高着武仲知名度。
组织架构创新 推进分支机构建设 完善仲裁服务机制
勇担全国“两化”试点使命
“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这是国家赋予19家仲裁委员会开展“两化”试点使命,武汉仲裁委员会被明确为全国“两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
不辱试点先行使命,近年来,武仲受案领域不断拓展——不仅包括传统的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以及涉外案件,还包括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争议;纠纷处理方式不断创新——除了仲裁裁决外,还通过确认仲裁、仲裁程序外调解、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以及与相关单位和行业建立合作机制的方式,搭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初步实现了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互济和衔接整合,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6个分支机构延伸武仲工作手臂
15个仲裁分会,11个仲裁中心,拥有如此之多的“工作手臂”,是武仲庞大年受案量背后的坚实支撑。
最早为宣传推广仲裁而设立的分会和中心,如今已经成为武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统计,在武仲每年受理的案件中,大约有70%左右的案件是由分会贡献的。武仲制定了专门规范,本部和分会适用统一规则,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业务审核流程,对不同分会还针对受案类别和标的额作出了限制规定。
在规范化之外,武仲分支机构的服务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工作领域日益得到拓宽。目前已开展和推进了为城中村改制、析产确认、房屋拆迁、建设工程、股权转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以及城中村改制后的企业运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措施。
特色品牌创新 多项全国首创 奠定“排头兵”地位
多年来在创新道路上孜孜求索的武仲,创造了多项全国首创:第一个提出仲裁公信力建设,第一个运用“确认仲裁”,第一个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第一个在建设工程争议中引入评审机制,第一个参与全国知识产权?;せ频鹊取U钦庖幌盗腥暗谝桓觥?,奠定了武汉仲裁委员会在全国仲裁机构的“排头兵”地位。
首创合同权利自动保护模式
确认仲裁助当事人预防经济损失百亿元
位于武汉的某知名汽车产业基地,刚开启了一个避免纠纷、防范风险的新尝试:与分期付款的购车者签订仲裁协议,提交武仲进行“确认仲裁”。这意味着,再有携车逃债者,权利人将不必因为主张权利而找不到对方,一纸由武仲签发的确认仲裁裁决书,就可以直接作为法院执行的依据。
目前,武仲受理的争议中,有大约四分之一的仲裁案件属于确认仲裁。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武仲通过确认仲裁方式,已协助当事人预防经济损失达百亿元人民币。
确认仲裁,是指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仲裁规则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就解决争议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和认定,依法评判该合同或和解协议的效力并决定是否给予法律确认的仲裁行为。这种提交、审查和固定的整个过程,就是“确认仲裁”的基本内容。
武仲早在2002年开始涉足“确认仲裁”,正缘起于武仲在调研中敏锐触觉到的市场需求。很多企业特别希望能够“防患于未然”,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前作出安排和应对,但是否真能够实现通过某种方式解决潜在的或者隐性的争议?武仲专门成立了专项课题研究小组,经过理论和实践上的反复论证,2007年底,“确认仲裁”正式进入武仲的《仲裁规则》。“确认仲裁”在武仲的实践更是风生水起,越来越多的人诉诸武仲提出“确认仲裁”的要求。
探索多元争议解决机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覆盖武汉城市圈
随着交通事故的频发,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也居高不下,引发的社会问题非常突出。交通事故的处理,不仅涉及行政执法,还涉及财产、人身、保险等诸多民商事法律关系,处理难度也非常大,光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彻底解决问题,亟需建立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发挥不同部门的作用,合力解决争议。
2006年,武仲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经过多年努力,交通事故的仲裁调处工作逐渐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仲裁调解逐渐成为武汉地区公安交管部门及事故双方当事人乐于尝试和接受的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新途径。武仲的“吃螃蟹”之举,在全国仲裁机构中也引起强烈反响,多家外地仲裁机构借鉴武汉模式建立了相应机制。
创新永不止步,武仲一直在推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制获得新发展:中心受案处拓展到以孝感、随州、天门、红安为代表的武汉城市圈;建成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网上远程审批系统”,新城区及城市圈受案处办案效率大幅提高。据统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受案4万余件,案件调解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达到99.9%,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武汉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胆改革体制机制 激发发展动力
走近仲裁系列 用人方式革命
“以业绩论英雄”确保人尽其才
以前,武汉仲裁委员会的部门设置模式存在管理部门多、业务部门少、管理人员多、业务人员少的问题。通过重新整合资源,大刀阔斧实施用人方式的革命,武仲建立起运转更高新、更适应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部门设置,原有的3个业务部门和5个综合部门调整为5个业务部门和3个综合部门,突出仲裁专业特色;打破编制和身份限制,工作人员不分编内编外,统一根据工作特长调整至合适的岗位,因事定岗,因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加强制度创新,向规范要效率,《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新修订完成,并制定《仲裁案件流程图》及《秘书办案流程图》;向精简要效率,武仲对17类21个业务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向考核要效率,武仲以宣传走访、办案质量、服务效果为核心指标,设立全量化的考核标准和“以业绩论英雄”的奖惩机制,使绩效考核真正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服务推陈出新
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量
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武仲服务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建立“首问责任制”,实现仲裁工作“进一门,找一人,事办成”;实行“AB角”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岗位无空缺,实现无缝衔接;开辟“绿色通道”,实现立案、组庭、审理、结案等各环节畅通协调,高效运行,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大力提高仲裁服务效能。
案件质量是仲裁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武仲继续加强案件质量管控,提高仲裁社会公信力:建立案件质量协调机制,由专门部门负责案件质量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对影响案件质量的全局问题负责及时研判解决;发挥案件质量管控小组的作用,推动专家参与讨论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制定仲裁业务制度和措施;案件程序全程跟踪,建立完善了仲裁员谈话、仲裁风险提示、案件审理重大事项报告、文书初审复核、服务质量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案件质量检查、鉴定单位管理、审结案件回访、信访投诉接待等一系列流程业务制度。
多措并举保障了仲裁案件的高质量。2014年,武汉仲裁委全年结案率、调解和解率、裁决正确率分别达到97%、97%和99%。
加强队伍建设
为仲裁事业提供人才支撑
仲裁员和仲裁秘书是仲裁形象的塑造者,也是仲裁工作质量的保证。
近年来,武仲不断探索创新奖惩机制和教育培训方式,大力加强仲裁员和仲裁秘书队伍建设:在仲裁员和秘书中坚持开展“双严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推行仲裁员和秘书年度、季度、月度业务培训制度,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多样性;推进仲裁员办案质量考评反馈机制,增强考评结果的实用性和导向性;探索仲裁员聘任工作新方法,促进仲裁员队伍结构日趋优化;深化核心仲裁员制度和仲裁员分类联系制度,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仲裁员进行科学引导和规范;研究仲裁员报酬及激励机制,鼓励更多优秀人士加入仲裁行列。
同时,积极推动仲裁基础教育,重视从源头培养仲裁人才:开展“仲裁进高?;疃?,实现仲裁实务与高校法学教育之间的互动;支持“仲裁实习基地”建设,加深未来法律工作者对仲裁法的认识;建立与高校法学院的合作机制,《仲裁法》被列入部分高校法学院主要教授课程。武仲还联合12家仲裁委员会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仲裁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