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第一次院长工作会议成功召开
2016年12月20日下午,由武汉仲裁委发起组建的“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第一次院长工作会议在北京湖北大厦成功召开。值此年终岁末之际,本次院长工作会议的召开,既对“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成立以来的诸项工作和成果进行了总结,又对今后的工作方向和业务拓展进行了前瞻性的探讨和安排,标志着“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正式扬帆起航,在新的一年里力争开拓更加光彩的明天。
本次院长工作会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主任、“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院长刘健勤主持,参会人员有“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顾问、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小组副组长卢云华,“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于腾群,“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吴佐民,“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朱树英,“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武汉仲裁委员会副巡视员李章波,“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于健龙,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宋魏生以及“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秘书长吕诗超,副秘书长谭亚宁、陈迈。
朱树英副院长报告了有关“一带一路”案例分析情况。
“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顾问卢云华司长向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于健龙及委员宋魏生颁发了聘书。吕诗超秘书长汇报了“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近期工作成果,其中包括走访调研相关企业、收集社会各界的反应情况、收集“一带一路”相关的案件、筹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门网站以及媒体报道和宣传工作。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收集案例;建立“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网站;与有关机构和部门合作,有计划地调研相关企业;继续吸收延揽专家人才资源;拟订仲裁员培训计划,加强业务交流及培训工作;继续征求、收集意见,完成《仲裁规则》定型和适用工作;推动在新疆及云南两地设立派出机构早日落地。朱树英副院长随即通报了“一带一路”沿线案件的案例搜集情况,并形成调研风险研究报告,对诸多案例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了详实的分析,对今后“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办理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各位院长、专家委员会顾问及委员认真听取了吕诗超秘书长和朱树英副院长的工作汇报,并各自提出了意见,然后针对各大媒体对于“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所提出的各专业问题各自发表了看法并提出了建议。各位院长及委员在提出各种建设性意见的同时,均表示要努力发挥各自专业背景优势及资源,共同打造“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的美好蓝图,力图推动“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