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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调解止纷争 春风化雨促和谐 ——武仲调解中心工作纪实

时间 : 2020-11-30 00:00:00      作者 : 武汉仲裁委员会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武汉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自今年8月启动以来,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为立足点,将仲裁服务向前端延伸,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快速调解服务,已受理的案件涉及房地产、建设工程、物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已有多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不用立案也能化解纠纷

立案前调解是在调解中心调解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希望通过仲裁确认的,可直接转入仲裁确认程序,简便灵活、无缝对接。今年9月,某工程局因与某投资公司对工程总工程量和工程增量单价发生争议,到武汉仲裁委员会来立案。经咨询后,选择立案前先到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中心受理后,当天向对方发出了《调解邀请函》并介绍了调解的优势,对方表示愿意配合调解。调解中心迅速组织双方到仲裁委进行调解,调解员深入了解该案涉及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细致帮助双方分析利弊,促使当事人消除顾虑,化干戈与玉帛,一件标的额2000多万元的建设工程纠纷,当天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经双方申请,仲裁委对该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出具了仲裁裁决书。调解中心通过“调解+确认”无缝对接,一站式服务流程,在10天内化解了该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既有利于节约当事人时间和成本,也有利于促进双方长远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庭前调解促和谐

“我已经在仲裁委立案了,虽然尚未组庭,但现在还能调解吗?”有当事人打调解中心的电话咨询道?!暗比豢梢裕灰械鹘庖庠?,我们就会全力促成调解,这您完全不用担心”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回复。

 

1114日,调解中心通过庭前调解在一天之内成功调解了两起案件。一起是业主与开发商就购房定金返还问题的争议,另一起是业主与开发商关于房屋交付的纠纷。两案的业主方情绪激动,在仲裁立案前已多次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仲裁委领导重视两案的处理情况,认为虽然双方矛盾尖锐,但仍有调解可能,要求调解中心在组庭前介入调解。调解中心收到材料后,在征求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迅速启动调解程序,并指派资深调解员主持调解。调解员通过情、理、法并用,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情绪安抚和普法工作,使当事人的态度有所缓和,充分的认识到自身在合同履行中的过错和瑕疵。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使纠纷在组庭前迅速化解,也为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打了坚实的基础。

 

(三)委托调解显成效

“真的没想到,这批案子能这么快调解成功,感谢武仲调解中心、感谢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申请人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经理欣喜地说道。

 

今年10月调解中心受理了申请人武汉某物业公司与被申请人陈某、胡某、彭某三户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解申请。由于此三起案件性质相同,具备群案调解的可能性,为发挥律师调解专业优势,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武仲调解中心委托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负责调解工作。接到调解任务后,调解员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多次与申请人、被申请人进行单向、双向沟通,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其中两起案件已达成了调解协议,另一起案件正在努力调解中,双方有望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对武仲调解中心多样、灵活、亲民的调解服务模式给予了高度赞誉。

 

调解中心虽然仅启动三个月,但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已逐渐形成“调解前移”、“调裁对接”、“委托调解”三种服务模式,带动了调解质效提升,得到了当事人的满意和认可。在今后工作中,调解中心将继续贯彻服务当事人理念,发挥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优势,将多元调解落实到每一件具体案件,汇聚仲裁的专家力量和调解资源,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需求,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注重线下、线上调解有机结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