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仲裁员”33名候选人来啦!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仲裁员在仲裁事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仲裁员更加爱岗敬业、自觉履职,进一步提升仲裁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仲裁员队伍,推动仲裁事业新发展,武汉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展“十佳仲裁员” 评选表彰工作。
11月初,武汉仲裁委员会通过对所有自荐、推荐的仲裁员进行初选评定,通过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决定,白峻、曹珊、陈娴灵、陈孝凯、崔武学等33位仲裁员提名“十佳仲裁员”候选人,进入下一步的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阶段。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如参加评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参选条件,经查属实的,将取消参加入选资格。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7-85711048。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的风采吧!
由于武汉仲裁委员会总部的主要仲裁业务办理地点搬迁,导致活动延期。现将33位仲裁员提名“十佳仲裁员”候选人公示(按姓氏首个字母排列)。
白峻
白峻,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担任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在《东南学术》《学术探索》《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核心期刊发表十余篇法学论文,主持或参与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
自2014年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来,主要作为首席仲裁员参与案件审理,并连续多年审理较多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是建设工程类、合作开发房地产类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多年的裁判经验,他所审理裁判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处理效果良好,能够及时、高效、公正解决,先后被武汉仲裁委员会聘为“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第五届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为各类复杂疑难案件提供专家意见,仲裁审理裁判具备高度专业性。
曹珊
曹珊,女,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房委秘书长暨建设工程论坛副主任、住建部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中国投资协会民投委PPP工作中心高级专家、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委员会委员,国家财政部PPP专业委员会委员等。拥有高级律师、土建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土建一级建造师、土建一级造价师、IPMP国际高级项目经理(B级)、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MRICS)等资格。具有建设工程领域的业务实践和司法实践的复合背景。
近年来多次获评ENR/建筑时报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建设专业工程索赔纠纷(诉讼类)金牌律师、建筑业年度人物、“钱伯斯”建筑工程领域杰出律师、Benchmark Litigation亚太年度争议解决之星等。
在受聘于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期间,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办理了一系列的相关领域案件,所有裁决案件均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无一撤裁。
陈娴灵
陈娴灵,女,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第二届经院学科带头人,执业律师。主要学术职务: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仲裁基础理论研究会委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咸宁市政府咨询专家。先后主持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7项,发表科研成果约80万字,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三项。
充分发挥大学教学科研优势,把仲裁业务与学术研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仲裁收集研究课题,通过学术研究,为仲裁提供法学支撑。一段时期内,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大量增加,尤其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案件成倍增长。始终严守独立公正的仲裁守则,秉持内心的良知行事,始终将公正诚信的精神融入所钟爱的仲裁事业中,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
陈孝凯
陈孝凯,男,任职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武汉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调解员的过程中,能积极认真参加仲裁委的各项工作,认真处理每一件仲裁案件,不仅充分尊重其他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的工作,认真对待相关意见建议;而且充分尊重仲裁当事人;尤其是能够依法公正作出仲裁裁决或者开展调解,工作表现专业专注,作风优良,能力突出,较好地完成了武汉仲裁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崔武学
崔武学,男,任职中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他能够不断地加强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自2015年被武汉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仲裁员职业道德、仲裁工作纪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仲裁机构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专业特长和长期积累的办案经验,公正高效处理案件。2018年以来共办理首席(独任)案件23件, 已办结的案件中没有案件被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其中,一件案件于2019年被武汉仲裁委员会编纂为经典案例。此外,能够自觉宣传仲裁机构和仲裁制度,积极参与武汉仲裁委员会的制度和业务建设工作。
丁小军
丁小军,男,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国际私法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研习仲裁理论,参加工作后先后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地产领域的经营与法律实务工作,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有系统的理论总结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是一位在仲裁理论与热点实体法律专业领域兼具专长的仲裁员?;衿肝浜褐俨梦被嶂俨迷焙?,该同志驾轻就熟,优质高效地审结了多件包括争议金额数千万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仲裁案件,为化解社会矛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个人专著《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17年12月出版。
宫步坦
宫步坦,男,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以来,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办理线下仲裁案件30件、线上仲裁案件400余件,法律素养高,实务能力强,办案公正高效,庭审驾驭能力强,调解技能好。热爱仲裁事业,担任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互联网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仲裁与调解促进会调解员。
积极致力于仲裁理论、仲裁实务的研究及应用,担任“提升仲裁公信力”“调解与仲裁对接规则”“对不当影响仲裁行为的规范机制研究”等仲裁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在《中国司法》《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刊物上发表与仲裁、调解相关的论文十余篇。
龚顺荣
龚顺荣,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担任湖北省法治督察员、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武汉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自2005年首次受聘担任仲裁员以来,承办的仲裁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效果良好,没有一起案件的裁决被裁定撤销或者被裁定不予执行,获得了有关方面、领导和案件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撰写的仲裁裁决书还曾被武汉仲裁委员会评定为优秀仲裁文书。
何应伟
何应伟,男,博士研究生,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武汉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专家库专家。兼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多所高校兼职/客座教授及校外硕导,多家调解机构核心调解员。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省部级以上荣誉数项。
受聘为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先后为武汉仲裁委员会搭建了武汉建筑行业协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武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委会、武汉房地产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交流平台,并于2020年12月共同承办了“疫情后房地产法律服务论坛”,同时协助武汉仲裁委员会对外开展相关的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贺航洲
贺航洲,男,任职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热爱仲裁事业。利用周末或晚上时间开庭、会见、沟通协调,撰写裁决文书,并乐此不疲。勇于担当,遇有其他仲裁员不好处理的疑难案件、复杂案件,积极接受仲裁委的指派,快审快结,维护“武汉仲裁”的品牌形象。在不同场合,结合承办案件及裁处结果进行剖析,评点仲裁思维和审判思维的异同,宣传仲裁优势。
较为精准地把握法、理、情的尺度,兼顾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功裁处尼加拉瓜运河、马来西亚钢厂等跨国案件中的纠纷,以及国内央企、政府投资平台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工程合同等纠纷。裁决说理力求阐幽发微,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诉求抗辩有度,有力化解了大量建设工程活动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彰显公义,促进和谐。
李光胜
李光胜,男,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
自2006年起就一直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作为一名执业达27年的专业律师,长期担任省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并办理了大量的建筑房地产案件,在律师业界享有很高声誉。李光胜仲裁员善于将律师专业优势转化为仲裁员的优势,深刻理解仲裁裁决案件和法院裁判案件的区别,用好仲裁解决商事争议的优势,并成功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建筑房地产案件和公司纠纷案件。专业法律素养高,实务能力强,办案公正高效,庭审驾驭能力强,调解技能好。
李芊
李芊,男,任职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法学本科、土木工程本科、MBA三重学历,正高级职称,荣获市政府津贴和武汉五一劳动奖章,作为大型国有企业法律事务负责人和公司律师,从事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融资法律事务达25年,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系中国建筑业协会及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法律专家,在报刊杂志发表多篇法学专业文章,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自2007年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来,一直秉承作为法律人的职业操守,充分发挥自身熟悉建设工程及房地产行业的专业优势,公正审理仲裁案件,裁决书从未被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在仲裁过程中始终贯彻和谐理念,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调解,化干戈为玉帛。在平时工作中一直大力推广仲裁条款,宣传仲裁优势。
李延昭
李延昭,男,任职于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密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热心仲裁事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引导市场主体约定仲裁,为拓展仲裁服务行业或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积极致力于仲裁理论与实务的探讨和研究,在仲裁理论或仲裁实务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善于总结经验并积极建言献策。参与武汉仲裁委员会2019年重大课题《网上仲裁中当事人程序权利保障研究》等的撰写。在仲裁理论或仲裁实务研究以及法律科技、密码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刘春梅
刘春梅,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讲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法律诊所课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中国仲裁法学会理事,湖北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在《现代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编著《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释义及适用指南》、《民事程序法学实训教程》 教材或著作5部,论文《浅议区域仲裁发展共享的举措》荣获第五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二等奖。
刘婷婷
刘婷婷,女,高级律师,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湖北省首批AAA信用等级律师。担任中华全国律协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律协会员福利与保障专委会主任,自2005年开始被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她积极推广、宣传仲裁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案件调解率较高,既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办案效果好,深受当事人和各界好评。
柳正权
柳正权,男,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马克昌基金会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
多年来,柳正权心系法治、深耕一线,在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带一路”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来有效解决各类社会纠纷,有力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参与了司法部《仲裁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等多部重要法律文件的修订;作为首席专家主持了重大理论项目“新形势下仲裁机构设立问题研究”,对仲裁法的修改提出了重要意见。参与编撰的《中国仲裁史稿》,系统研究了我国自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的仲裁发展历程,被誉为“填补了中国仲裁史的研究空白”。
龙宝文
龙宝文,男,任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2003年开始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担任仲裁员时间长,担任首席和独任审理案件数量较多,善于抓住案件核心和重点,工作效率高,案件推进和庭审节奏把控好,文书制作及时快捷,裁决书文字清晰,说理充分,注重法理与情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平衡。所办案件中,有79个是类型基本一致的系列案件。
马建国
马建国,男,任职于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
2010年开始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法律素养高,实务能力强,办案公正高效,庭审驾驭能力强,2018年以来办理案件数量43件。
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方面成效显著;仲裁裁决未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为维护和提升仲裁公信力作出了突出贡献。
积极参与武汉仲裁委员会组织的各种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仲裁,引导市场主体约定仲裁,善于总结经验并积极建言献策?;芍俨糜⒂?,担任首届“武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初赛评委。
弭晶
弭晶,女,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湖北省2019年度优秀党员律师。担任湖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分会理事、湖北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武汉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2014年受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来,办理案件从未出现违反仲裁员规范和仲裁纪律的情形,也无一起仲裁的案件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2018年以来办理案件数量72件。案件60%为独任仲裁,从未因独任的仲裁案件标的小,法律关系不复杂而不认真准备庭审,每次都能做到“两准备一快捷”庭前就全案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准备;庭审询问及庭审的程序进行准备;出具法律文书快捷。承办的独任案件自收到秘书发过来的程序性内容后出具裁判文书的时间均在一星期内完成。从未出现因庭审查实漏项或者事实不清,再次开庭的案件。
庞贺汉
庞贺汉,男,退休前就职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曾任省厅级机关法务主管和多家省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法律与经济方面的双重知识结构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亲自成功主持过多家省级企业的改制重组,擅长处理公司及各类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1998年,受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多年来分别以首席、独裁、边裁的身份承办过数百起各类仲裁案件,都能做到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不计个人利益得失,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2018年以来承办案件115件,无一被撤裁或不予执行。其敬业精神、职业操守以及办案质量都得到了同行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彭武
彭武,男,任职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5年受聘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积极做好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争议,对金融领域的借贷、证券、担保、租赁、信用卡纠纷,结合专业知识,在理清金融产品的模式情况下做出公正的裁决,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提高效率,并且积极到社会上宣传仲裁解决争议方式的灵活性、高效性、专业性,为金融资产保驾护航。2018年以来办理线下案件80件,线上互联网仲裁案件600件,仲裁裁决未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为维护和提升仲裁公信力作出了突出贡献。
彭证之
彭证之,男,湖北彭证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系由湖北省司法厅于2000年9月批准成立的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2011年荣立湖北省司法厅三等功等荣誉。
自2018年以来,担任首裁、边裁及独任仲裁员共办理19件仲裁案件,其中调解结案7件,裁决结案12件,所有调解及裁决案件未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为维护仲裁公信力作出了一定贡献。在担任仲裁员期间,多次在公众微信号、微信朋友圈宣传仲裁制度,为拓展仲裁服务领域作出了一定贡献。同时,该团队创办了“专业民商事诉讼团队”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民商事诉讼仲裁专业文章,为仲裁理论及实务探讨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石先钰
石先钰,男,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法律职业伦理学、民事诉讼法学。担任过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湖北省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武汉市人民政府第一届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在多年的法律研究和实践中,先后发表法学论文近20余篇。出版法学著作8部,《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2016年获得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斗ü俚赖陆ㄉ柩芯俊罚ǘ乐?,2010年获得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石先钰教授2018年以来办理案件效果好,坚守独立、客观和便捷为民立场,不对任何一方有所偏袒,真正做到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公允地裁决仲裁案件,展现了专家型、学者型仲裁员的优良品格和职业水准,提升了仲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王涛
王涛,男,退休前任职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精通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操作、理赔管理法规和政策,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在处理各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及人伤调查及保险责任认定等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在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案件、如何作好保险防灾防损工作、如何处理好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等方面有较为独到的研究。
王皖
王皖,女,退休前任职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1998年以来,连续五届被聘任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1年被聘为第五届武汉仲裁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多年来在仲裁业务拓展、仲裁服务的宣传上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自2018年以来办理案件数90多件,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投资及股权转让合同、担保追偿权争议、特许经营权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房屋买卖合同、保险合同等方面。
在办案过程中,能坚持公正、高效,裁决的案件至今没有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原则,公正办案。
积极参与互联网仲裁,探索线上仲裁模式,妥善运用互联网方式处理纠纷。疫情以来办理网上仲裁案件300多件。
王永强
王永强,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
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商法学。在《法商研究》、《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一部。主持或参与课题十余项。
2018年以来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办理60个案件,其中标的额超过一亿的案件5件,标的额超过一千万的案件42件,无一个案件被撤裁或者不予执行。
汪萍
汪萍,女,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7年7月至今,一直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部分案件均为独任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已结案件调解率达50%,承办的所有案件均未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且基本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担任仲裁员以来一直秉持定纷止争、调解为主的原则,坚持把调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只要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到场,没有公告或缺席,都尽量做当事人调解工作。
承办的案件中多为集团担保案件,考虑到被申请人为农民,案件涉及到农业发展,仲裁员积极与公司沟通调解,最终成功为被申请人减免一定利息,并尽快出具了裁决。
吴京辉
吴京辉,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担任中国商法学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湖北省商法学会副秘书长、湖北省委讲师团特聘教授等社会职位。在《学习与实践》、《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发表多篇著作。
作为武汉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办理了武汉市某公司与武汉市某街道办事处土地使用权保证金返还纠纷案,作为国内仲裁典型案例,该案裁决书被认为“能全面反映贯彻实施仲裁法律制度、推进仲裁工作改革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开展类似工作具有普遍指导和借鉴意义”。因此被推荐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法律库)》仲裁案例选编。
担任仲裁员期间,从不问案件的标的额大小、从不问案件复杂与否,不掂轻怕重、不考虑法律和事实以外的因素,严格依照《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和《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规定,在每一案件中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徐伟功
徐伟功,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学?!?11工程”首批中青年优秀主讲教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美国匹兹堡大学法学院、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
将仲裁实务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促进仲裁理论与实务的发展。出版专著《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参编《商事仲裁法学》。发表论文《论我国商事仲裁临时措施制度之立法完善——以〈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视角》等多篇。其他与国际商事仲裁相关联的论文还有《论次级经济制裁之阻断立法》等多篇。
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努力推动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事业的发展,推动我国仲裁立法的完善,推动仲裁法的理论研究。
张霞
张霞,男,湖北精以相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受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将仲裁作为实现自己法治理想的一个重要阵地,对待每一个案件都精心准备,善于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善于把握庭审节奏,善于总结仲裁规律,和其他仲裁员及办案秘书配合良好,办理案件公平、公正、迅速。
所办理的案件几乎均是比较疑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证据认定采信、归纳争议焦点问题上逻辑严密,清晰准确。
在湖北某有限公司和李某合作协议纠纷仲裁过程中,因时间较长,辗转几任仲裁员,当事人意见很大,接受该案后,从仲裁请求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缩小审理和鉴定的范围,迅速结案。
在处理某群体性商品房合同争议案件中,和办案秘书积极配合,动员当事人接受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道德
张道德,男,原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法律部总经理。视仲裁为神圣职业,始终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每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树立了金融仲裁员的良好形象。2000年5月被聘任仲裁员以来,审理案件数百起,无一起被法院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
扎实有效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多年以来,分别以《灵活运用法律手段 巧妙实现清转目的—依法清收转化不良资产的仲裁实践与启示》、《金融仲裁与金融风险防范》、《确认仲裁的金融实践》等专题,被邀请或被安排到30多家金融机构、国有控股企业举办仲裁法律专题讲座,深受欢迎。先后在《商事仲裁》、《金融仲裁服务指南》、《仲裁典型案例集》等刊物上发表《从三起仲裁案件的裁决与履行看仲裁机制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地位与作用》、《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裁决看仲裁在避免银行突发风险中的作用》等多篇文章与典型案例分析。
赵立新
赵立新,男,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商事调解研究会副会长。
自2010年受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严守办案纪律要求,主动服务仲裁工作中心和大局需要,自觉奉献担当,为案件审理工作保障个人时间和精力投入。近三年(2018年以来)承办仲裁案件146件,既包括涉及民生的小额经济纠纷,也包括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的重大案件,无被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件,办案质量高。
朱学胜
朱学胜,男,湖北彰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020年受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来认真负责,对仲裁的案件及时发现和处理仲裁过程的裁判风险,致力提高裁决的权威性和效力。无条件接受指派任务,对于涉案金额小,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不流于形式,严格把握风险点,及时适应网上仲裁的特点和规则。对于受理的消费金融小额贷款,涉及案件的数量多,电子签名,网上批量提供的电子证据,在当前的证据规则下,与秘书多次沟通探讨收集形式,讨论批量处理的风险点,进行适当处理,保证了案件及时、快捷和准确处理。办结案件60余件。目前正在处理的有90件。对于该类新型仲裁类案件进行了积极尝试和探索。为以后更加公正和便捷处理该类案件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