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仲裁与调解促进会携手律师事务所构建多元调解新模式
2022年1月26日上午,武汉仲裁与调解促进会和湖北全成律师事务所在汉口时代广场签署《联合调解协议》,建立联合调解新模式。
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登华,湖北全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姚启超等出席签约仪式并发表讲话。
联合调解室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为创新调解模式,丰富律师调解工作方式,完善多元调解工作体系而设立的。
姚启超主任表示,联合调解机制的建立把握住了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机遇,通过整合调解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商事调解的相互衔接、配合,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市场主体解决纠纷的需求。他相信,通过双方的同心协力与密切合作,一定能实现优势互补,彰显多元调解模式的新成效。
李登华副主任指出,调解是东方经验、东方之花,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又于实践探索中走向国际,随着《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生效,国际商事调解协议法律执行的国际流动性增强,调解的成本低、程序灵活、有强制执行力等优势更加凸显。立足当下,武仲也一直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此次《联合调解协议》的签署是对既往调解模式的创新,能够更好地发挥专业律师作用,完善多元调解工作体系。
随后,双方针对未来如何能够充分发挥联合调解高效、便捷优势以及调解风险防范等问题相互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