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适用研讨会圆满召开
3月29日,由武汉仲裁委员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武汉建筑业协会主办,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承办,新洲区法学会协办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适用——以建筑业专业化审判为视角”研讨会在建筑之乡新洲召开。
中共新洲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新洲区法学会会长夏俊,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巡视员李登华,新洲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本建,武仲仲裁员、省律协副会长张冬静,省高院及市中院的审判专家,新洲区委政法委、司法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来自行业协会、知名建筑企业代表、多名武仲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办及新洲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参加会议?;嵋橛晌渲僦俨迷?、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主任、武汉城建集团总法律顾问李芊主持,武仲仲裁员、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秘书长魏玲代表主办方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为贯彻落实诉调对接精神,从源头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新洲区人民法院和武仲签订《诉源治理诉调对接战略合作协议》,新洲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靖杰华和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曾奇作为双方代表签约。
与会嘉宾们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影响,以及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等主题展开热烈讨论。武仲仲裁员、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文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主题发言,武仲仲裁员、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总经理安娜作《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影响》主题发言,武仲仲裁员、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北京观韬中茂(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应伟律师进行主题发言。武汉仲裁委办秘书处负责人、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秘书长张翔,武仲仲裁员、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龚顺荣,武仲仲裁员、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胡文锋,武仲仲裁员、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中国一冶集团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史志军,武仲仲裁员、武仲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茂萱,武仲仲裁员、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危杰先后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最后,李登华副主任、张冬静副会长、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骆朝辉、省高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院郭登友对嘉宾发言进行点评。张冬静副会长认为现场发言人员的选题非常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并就裁判尺度、优先受偿权等建工领域热点难题问题发表了看法,希望能多搭建讨论平台,增进彼此交流。李登华副主任认为当前建筑领域解纷前景依然艰巨,不仅要深入学习掌握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逻辑和具体适用,提升案件办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专业性,还要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同心所向,共同推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
本次研讨会紧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理实际,为法官、律师、企业法务、仲裁员搭建了智慧碰撞、经验交流、业务研讨的新平台,不仅有助于大家增长业务知识,拓宽法律视野,还对解决实务中的难题、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提升审理质效起到很强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