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解金融纠纷,“慧”聚营商力量 ——武汉仲裁委员会与武昌区法院共同设立金融纠纷非诉化解“法护营商”工作站
为深入推进“诉讼+仲裁+调解”多元解纷工作,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8月15日,武汉仲裁委员会与武昌区法院联合召开金融纠纷非诉化解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平,武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永清,武昌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王辉,武汉仲裁委办、武昌区法院有关工作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金融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武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院长陈迈,武昌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谦作为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罗平主任、邓永清院长为金融纠纷非诉化解“法护营商”工作站授牌。与会代表就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此次签约确定共同搭建工作平台,发挥“诉前调解+仲裁确认”优势,共同促进金融纠纷化解,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研学共享等合作机制。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共同扛起服务大局、化解纠纷、促进发展的职责担当,擦亮诉仲对接服务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有效维护新时代健康有序的金融营商环境。
罗平主任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金融领域的纠纷集中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在金融纠纷化解领域引入“诉讼+仲裁+调解”多元解纷模式,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仲裁委作为法治共同体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そ鹑谥魈搴戏ㄈㄒ娴闹匾逑帧O乱徊揭浞址⒒幼矣攀?、充分发挥仲裁效能、充分发挥合作力量,武汉仲裁委将坚持与武昌区法院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进一步发挥仲裁功能作用,实现仲裁与诉讼优势互补,推动金融纠纷非诉化解机制创新发展。邓永清院长表示,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升,金融交易日益复杂,金融纠纷不断涌现的背景下,要把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诉源治理,做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与关口把控。要树立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理念;要立足调解、立足于法、立足基层,以法治化解金融纠纷;要推动金融纠纷行业治理和企业自治,让金融纠纷不出门;要推动金融纠纷化解形成合力,促进诉仲有效衔接,为金融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与便捷的纠纷化解路径。
未来,武汉仲裁委员会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案件实际,促进形成金融纠纷治理合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