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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 服务涉外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武汉成功举办

时间 : 2025-01-17 16:44:08      作者 : 武汉仲裁委员会    

111日,由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和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办的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服务涉外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武汉成功举办。研讨会得到了湖北省法学会、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市律师协会、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等单位的指导,由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湖北分中心和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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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聚焦调解在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分享国内外调解实践经验,探讨调解在国际法治体系中的发展趋势。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肖永平,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蔡红耘,武汉仲裁委办二级巡视员李登华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武汉仲裁委办副主任李芊,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曾奇参加论坛活动。

开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恒敏主持。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介绍了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探索多元化解纷机制实践方面取得的成绩。她指出,融商中心与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合作,已建立起覆盖全球的互联网调解系统和域外法查明系统。

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肖永平指出,探索中国大调解格局,完善和创新我国调解制度,应关注全球调解的发展趋势,即当事人多样化、调解范围扩大化、调解员专业化、律师调解普及化、调解实践多元化以及与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的融合化。

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蔡红耘指出,湖北省法学会未来将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扩大涉外法律服务的覆盖面,为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武汉仲裁委办二级巡视员李登华表示,武汉仲裁委员会积极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制度,未来将进一步完善调解规则体系、加强培训、拓展涉外调解业务,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他在会上宣布了武汉仲裁委员会与武汉市司法局联手打造的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正式成立的喜讯。

主旨演讲环节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霄鹍主持。

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高级法律官员、公约谈判组组长纪小雪介绍了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的背景、意义及进展,指出国际调解院是中国和共同发起国维护现行国际法体系、完善全球治理提供的国际法治公共产品,国际调解院将成为现有国际争议解决机制的有益补充。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秘书长贾辉聚焦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探索与实践,详细分析了该中心的建立发展情况,鼓励相关中国企业选择调解解决商事纠纷。

研讨会第一论坛以调解的域外实践为主题,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漆彤,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认可国际调解导师林海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副处长、副研究员孙南翔,(澳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协会理事长、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许冰,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李建坤分别作报告,论坛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许庆坤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邹国勇担任总结。

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漆彤探讨了国际投资协定纳入调解条款的意义、发展和类型,强调调解的灵活性和当事人自治,并针对现有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国际调解导师林海红分享了香港调解的发展经验,提出提升调解的专业化、建立认证标准和职业化体系、优化司法对接等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副处长、副研究员孙南翔分析了中西调解的差异,指出我国商事调解存在的问题,主张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

(澳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协会理事长、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许冰指出在一国两制三法域背景下,运用联合调解模式可以有效化解三地人员在法律、文化、习惯、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和冲突。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李建坤探讨了调仲诉机制与《新加坡调解公约》下的跨境执行问题,提出在尊重当事人意愿、保障保密性和程序正义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的调仲诉衔接机制。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邹国勇对以上五位嘉宾发言的核心要义做了简要总结,认为上述嘉宾的发言秉持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服务涉外法治建设的理念,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域外调解经验,从不同视角为与会者架设了沟通调解的理论与实务的桥梁,为与会者开启了探视域外调解经验的天窗。

研讨会第二论坛以调解的域外实践为主题,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秘书长林启迪、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曾奇、武汉东湖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副处长邓珊珊、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分别作报告,论坛由武汉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陈菲主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魏兰担任总结。

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秘书长林启迪介绍了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作为非营利创新型法律机构,在全球治理和多元解纷服务方面成果突出。

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曾奇介绍了武汉仲裁委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面的实践经验,包括创新调解模式与设立专业机构,建立诉调衔接与完善合作机制。

武汉东湖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副处长邓珊珊介绍了东湖高新区的调解工作格局,并就现有问题提出加强队伍建设、融合多元力量、完善激励措施等方案。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班小辉分析了我国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的新格局,指出当前调解面临的多项挑战,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魏兰对以上四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全面、精炼的总结和点评,她认为各位嘉宾聚焦争议解决和商事调解领域,从宏观架构到微观实践,从问题洞察到策略规划,全方位、深层次展现了调解工作在不同领域的发展全貌与创新路径,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升调解效能提供了宝贵的实践范例和理论支撑,有力促进了调解工作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她期待各方在未来的实践中积极践行与创新发展,并希望法院能在共同促进矛盾化解上发挥更大作用。

在研讨会闭幕式环节,肖永平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我国调解制度亟需系统化组织与全局性构建,应当考量不同领域和类型调解的特殊性,进行制度创新。为此,既要考虑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调解的启动方式、调解工作的多样化模式以及中国语境下调解与经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措辞选择等问题,也要在调解员资格审核、行业规范化管理以及协会建设等方面实现制度优化与升级,从而进一步保障调解制度的健康稳定发展,在国际法律舞台上树立中国调解的权威与公信力。优化调解制度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首选方式,这不仅有助于减轻司法系统的负担、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更能彰显中国智慧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独特价值与贡献。他鼓励与会者将此次研讨会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携手推动中国调解制度的创新发展,为全球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中国方案与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