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期武仲法律沙龙“全面解析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成功举办
为协助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准确理解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并提升实务操作能力,3月20日,第三期武仲法律沙龙以“全面解析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为主题在武汉仲裁委员会成功举办,特邀建工法律专家学者深入解读争议评审机制的核心价值与实践路径。
本次沙龙由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武汉市法学会、武汉市律师协会、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武汉建筑业协会联合主办,湖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会、武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委会、武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委会、武汉市律师协会公职公司律师专委会、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武汉市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联合承办?;疃劢拐槠郎笾贫鹊挠攀坪褪滴褚?,结合住建部对现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最新修订要点,旨在推动争议评审制度在国内建设工程领域的广泛应用。
武汉仲裁委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平,委办二级巡视员李登华,委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勤,委办副主任李芊,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主任曹义孙、党总支书记兼副主任陈南桥、监事长兼九江仲裁委员会主任祝先进、党总支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张科,长沙仲裁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潘兵、案管中心部门负责人全建平,太原仲裁委员会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卜文礼,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丽,山西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名誉会长贾慕晟、副会长王亚飞、副秘书长高定凯,湖北省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武汉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戴运华,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斌,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陶慧泉,湖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吴林升、副主任兼咸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新贵、秘书长林玲,湖北省律师协会交通专委会副主任庞荆宜、惩戒专委会主任兼武汉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胡进,武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委会主任张志文、专委会秘书长魏杰、房地产专委会主任何应伟、专委会秘书长刘芳,襄阳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华义,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李凌云,中交二航局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陈孝凯,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副总经理吴昌隆,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党委副书记冷雪等150多位领导和嘉宾现场参会,近万人线上观看直播。
(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斌)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武汉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戴运华)
本次沙龙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斌主持。湖北省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武汉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戴运华致辞时强调,争议评审制度是化解工程纠纷、优化行业生态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主题发言环节,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朱树英以《争议评审机制前移对建设领域纠纷化解将带来革命性变化》为题,深入剖析了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即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的主要内容和法律依据,他通过武汉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国内首个适用ADR机制的仲裁案例,生动揭示了争议评审机制在实务中发挥“高效、灵活、降低成本”的关键作用。朱树英指出,争议评审机制的前置将为建设工程法律服务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推动行业不断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传统的争议解决方式或许将逐渐被更加高效、专业的争议评审机制所取代。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法律工作分会会长,河南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常务副主任何海旺作《争议评审在解决工程争议中的优先价值和地位》主题发言。他提出“评审优先、诉讼补充”的纠纷化解路径,立足河南省争议评审中心的宝贵实践,深度剖析国际与国内争议评审机制适用的差异性,提议国内争议评审机构建立“陪审团式评审制度、预评审公开制度、正式评审开放制度”等评审制度。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主任韩如波聚焦实务操作,作《争议评审解纷机制框架设计及实务要点》主题发言。他从争议评审国际基本模式切入,系统阐释了争议小组组建的时间点、评审专家选任、争议评审的程序规范及特点等核心问题,为制度落地提供了操作性指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委员、第六检察厅(民事检察厅)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第二巡回法庭原副庭长冯小光的主题发言题目是《证据法意义上的工程争议评审》。他从证据法角度,通过分析司法解释将评审结论归类为私文书证,强调其具有“民事合同的约束力”,从证据角度为评审结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支撑。
圆桌讨论环节由武汉仲裁委办秘书处负责人、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仲裁院院长张翔主持,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陶慧泉,湖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吴林升,中交二航局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陈孝凯,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副总经理吴昌隆,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工委秘书长、法工委副主任李凌云等五位嘉宾,围绕评审制度在国内的适用困境及应对策略等议题展开深度探讨。陶慧泉指出,应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协作,推动评审条款在合同中的标准化应用。陈孝凯提出应进一步完善争议评审制度建立和评审流程、公平配置评审资源以及“科技赋能评审流程”的创新思路。吴昌隆从中建三局自身的法律需求出发,肯定了争议评审机制对国内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价值。李凌云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呼吁争议评审机制标准化发展,对争议评审机构的设立方式提出了设想。吴林升着重分析了我国争议评审机制存在的“采用性低、评审专家聘任不足”等矛盾,为争议评审机制提出了新的期待。
武汉仲裁委办副主任李芊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国家层面对完善争议评审制度高度重视,有助于激活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争议评审条款。武汉仲裁委将持续搭建交流平台,联合行业力量完善争议评审规则体系,共同推进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落地生根,助力建设工程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