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簿公堂”在人们的心目中曾经是解决经济纠纷和矛盾的唯一途径,其实,还有一种不进法院就能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仲裁。仲裁是什么?与诉讼相比有什么优势?没有法官,谁帮我们主持公正?围绕这些问题,近日,记者专访了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夏鸣。
世界500强多采用仲裁解决纠纷
记:明年是《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吨俨梅ā返陌洳际┬斜曛咀盼夜砻裆淌戮婪谆撇饺肓斯使斓?,请夏秘书长谈谈《仲裁法》与我们经济生活的重要意义。
夏:《仲裁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开启了我国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另一扇大门。近20年来,全国共设立了215家仲裁机构,在册仲裁员6万多名,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7000多亿元。充分而有效地发挥仲裁这一公正、高效的纠纷处理机制,有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投资软环境。简单地说打官司也有了选择,也有了比较,所以说仲裁与我们的生活关系非常紧密。
记:我们注意到世界500强通常都采用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到底有哪些优势?您认为,仲裁也会成为处理国内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吗?
夏:仲裁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有着悠久的历史,以其当事人自愿、无地域和级别管辖、专家办案、保密性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等独有的特点和优势,在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议中被普遍承认和广泛采用,世界500强大多运用仲裁解决争议。业内人士预测,更多的选择仲裁将是解决合同争议的大趋势。目前,国内不少经贸企业在解决经济纠纷时大多选择仲裁,像中信集团,95%以上的涉外经贸纠纷都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南京仲裁委14年受理7000多件仲裁案件
记:仲裁机构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质量,您认为如何选择仲裁机构?
夏:仲裁与诉讼都是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各有其特点,优势互补。我们认为选择仲裁机构,着重应看以下几个方面:一看仲裁机构是否拥有一批公道正派、专业素质优秀的仲裁员队伍;二看仲裁机构是否有完善、高效、充分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规则;三看仲裁机构的社会评价和裁决执行情况;四看仲裁机构是否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记:作为省会城市的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成立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夏:南京是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南京的经济贸易专家和法律专家也很集中,这些都对南京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南京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底,去年9月完成仲裁委员会换届,目前第四届南京仲裁委员会聘请了228名法律、经贸、科技、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这些仲裁员专业功底深厚,熟悉法律,有的在全国都享有较高的声誉。由于有了这支优秀的仲裁员队伍,有了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有了仲裁工作者们的不懈努力,南京仲裁事业发展速度较快,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前列。成立14年来,受理了近7000件仲裁案件,涉案标的额达100多亿元。办结的案件中,调解、和解率达50%,大多在审限内结案,最短的只用了3天。办案质量也经受住了检验,到目前为止,裁决的案件只有4件被法院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受到当事人和法律界的广泛赞誉。
仲裁处理纠纷快捷、保密、专业
记:在经济生活中,哪些合同纠纷更适合走仲裁途径?
夏:由于仲裁具有快捷性、保密性、专业性、国际认同性,因此那些需要及时予以解决、涉及公司及个人不愿公开的事项、涉及较专业的知识、涉及外国当事人的案件更适合到仲裁委员会解决。举例来说,如房地产案件,施工过程中一旦产生纠纷,极有可能导致停工,而每停工一天损失将是巨大的,这时仲裁的一裁终局相比诉讼的两审终审来说,优势就很明显。
记: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夏: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只受理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与到法院诉讼不同的是,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前置条件。仲裁协议可以是在签订商事合同时约定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