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与标的额显著增长、对仲裁条款特别约定增多、外籍仲裁员参与审理增多、新类型案件增长。”在今日在京开幕的2013年第五届大中华仲裁论坛研讨会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在会上介绍,近年来,贸仲委受理的案件呈现出新特点,今年截止到9月底,已受理900多个案件,标的额达到162亿元人民币,与往年同期相比呈现上升趋势。
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我国大陆与香港贸易额超过2000亿美元,同比上升约40%;与台湾贸易额已突破1000亿美元。随着两岸四地经贸关系日益密切,经贸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也迫切需要解决。区域纠纷的解决方式分和解、调解、诉讼和仲裁四种。对于两岸四地的当事人而言,找到可信赖的第三方进行和解、调解并不容易。而诉讼程序复杂、成本高、周期长,对抗性相对强。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今日在会上表示,相对而言,仲裁这一途径更具弹性、更具柔性,可以更快捷、更和谐地解决两岸四地的经贸纠纷。两岸四地应当充分发挥仲裁制度的优势,使仲裁成为解决区际经贸纠纷的首选方式。但是,仲裁在大中华区的发展并不充分。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董松根指出,“与大中华区经济总量这个‘大块头’相比,大中华区仲裁还是‘小个头’。”董松根认为,大中华区各仲裁机构应当在发展自身的同时,加强交流和合作,提高大中华区仲裁的国际影响力。记者了解到,大中华仲裁论坛成立于2007年11月,贸仲委为副主席单位。论坛两年举办一次,旨在提升大中华区国际仲裁的水平,加强区内对国际仲裁的认识和沟通,推广国际仲裁。本届研讨会历时一天半,共设六个议题,集中围绕新崛起的大中华区国际仲裁与调解的现状及发展等现实问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