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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贯彻落实《旅游法》 成立旅游仲裁办事处

时间 : 2013-10-25 16:43:38      作者 : 武汉仲裁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执行旅游法,为在旅游行业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近日青岛仲裁委员会驻青岛旅行社协会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
    仲裁是作为国际上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首选方式,是依法审理、裁断民商事纠纷的法律制度。具有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专家办案、一裁终局、无地域管辖、公平协商解决争议、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程序简便费用节省等显著的优势和特征。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青岛仲裁委员会驻青岛市旅行社协会办事处是青岛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在青岛旅游行业内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采用仲裁方式解决旅游纠纷。其特点就是建立便捷高效的旅游投诉调处平台,按照旅游法,依靠旅游行业专家及法律专家,采用旅游行业规则,以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创新服务方式,以仲裁的方式来调节解决旅游市场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旅游作为一项特殊产业,,参与主体范围广,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专业性比较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都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纠缠于旅游纠纷,希望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精力,最灵活的程序最少的资金,更秘密方式解决纠纷。仲裁在解决旅游纠纷过程中于行政、诉讼途径相比,仲裁能为双方提供较为快捷、经济、保密的法律服务。
    通过旅游仲裁,不仅能快捷的解决旅游市场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也能提升旅游行业满意度,及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也为旅游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促进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