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强化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执行力
近日,人行山东枣庄市中支指导成立了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并通过引入仲裁机制,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2014年末,在协会受理的43件金融消费投诉案件中,协会自身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执行率为84.2%,调解中心调解后执行率为100%,仲裁后未发生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协议情况;协会处理投诉效率明显提高,平均办结时间从10个工作日大幅缩减至2—5个工作日,所有投诉均得到妥善解决,未发生转为法律诉讼案件的情况。
据了解,枣庄仲裁委员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下设调解仲裁联络办公室,负责全市金融纠纷调解日常业务工作,依法受理、调解金融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协会授权履行调解中心职责后,金融消费者可自由选择协会或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对协会调解的纠纷,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增强协议法律约束力的,协会可将调解协议移交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联系枣庄仲裁委制作裁决书;未达成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的,协会将投诉转交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移交枣庄仲裁委仲裁,实现协会与仲裁的无缝对接?!纠丛矗航鹑谑北ā?/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