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召开业务研讨会
深圳市政法委维稳处邵宝洲处长、深圳市医管中心综合部郭岱琦副部长、深圳市卫计委医管处冯伟科长参加了研讨会。大家一致认为,2010年1月2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是深圳市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的重要标志。该《办法》自2010年2月22日实施以来,五年间深圳市医患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伤医和冲击医院事件明显减少,医闹介入逐渐消失,医疗秩序及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ぁR交季婪字俨米魑钲谑写硪交季婪谆浦械闹匾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会人员纷纷就医患纠纷仲裁工作建言献策:
一、建立医患纠纷仲裁专家库,聘请我市医疗机构各科室的专家为专家库的成员,通过咨询专家为仲裁庭裁决疑难案件提供专家意见,减少通过鉴定裁决案件的数量,缩短裁决期限。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16年应周密计划,安排全年的培训内容,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裁决能力,不断增强医学专家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专家的医学思维的能力,培养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思维能力和习惯,科学、专业、公正地处理好医患纠纷。
三、增强程序意识提高程序素养。医患纠纷仲裁院的仲裁员大部分是我市各医疗机构的医学专家和医务专家,通过参与医患纠纷仲裁,在增强对仲裁程序把握的同时增强了对医疗程序的把握,严格按程序办事,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纠纷的发生。
四、将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打造成一个既能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又能研讨医疗问题和法律问题的专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