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仲裁办积极为山东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4月14日上午,由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主办、济南仲裁办承办的山东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山东大厦召开,会议围绕正在起草的《山东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内容进行研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内司委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同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朱晓峰、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部分地市法制办、仲裁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嵋橛墒≌ㄖ瓢旄敝魅沃煜逯鞒帧?/span>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江守涛介绍了省人大制定《条例》的背景、原因、目的。他指出,制定《条例》要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明确责任,把与化解矛盾纠纷相关的各部门的责任划分清楚;二是要确保落实,在制定《条例》之初就设想好,保证责任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他表示,仲裁和行政复议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两个重要渠道,把这两个渠道的作用发挥好是制定《条例》的必然要求,希望大家对《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与会的各地市法制办、仲裁办分别结合本单位职能,对《条例》中行政复议、仲裁等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我办党组书记、主任王道忠从《条例》的可操作性、机制建设、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发言,他建议,《条例》要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明确牵头部门,确保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制定《条例》的目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重在机制建设,各种化解矛盾的途径,该分要分、该合则合,要分得明确、职责清楚,要合得合理、有理有据;我们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坚决不能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建议将“法院与仲裁建立有效的衔接平台和沟通协调机制、仲裁在政府三重一大事项中发挥专家作用”等内容写入《条例》。
江守涛副主任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肯定和感谢,他表示,制定《条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我们实现中国梦的需要,也是有效化解当前诸多社会矛盾纠纷的需要。《条例》起草班子将会认真梳理研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争取把《条例》制定得更加成熟。【来源:济南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