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仲裁委员会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仲裁案件执行座谈会
为进一步做好济南仲裁案件执行工作,形成良好的仲裁案件执行工作规范,9月28日下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仲裁委员会在舜耕山庄召开仲裁案件执行座谈会。济南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魏玉良出席座谈会,立案处、仲裁员管理处、仲裁一处、仲裁二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于文诚、二庭庭长刘江、三庭庭长周宏、三庭副庭长戴伍建、三庭审判长刘忠东参加座谈会。
会上,双方围绕当前仲裁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立案处李浩处长提出仲裁案件执行需提交的材料、同一案件中有多位被执行人的执行、集团案件为同一被执行人的执行等问题。济南中院各位庭长对以上问题作出回复和解释,并就当前在执行仲裁案件时发现的个别仲裁文书信息欠缺、执行标的物不够明确等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双方一致认为,仲裁案件的执行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双方应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执行情况,对遇到的个别执行问题要进行及时沟通,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调查、核实、补正,以便于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利于纠纷的解决。
魏玉良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对济南中院多年来对济南仲裁委案件执行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对各位庭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积极回应。他表示,济南仲裁委一定会认真研究吸取大家的建议并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对仲裁调解书的审核,规范仲裁文书书写,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裁决意见表述具体明确,便于案件的执行。魏主任同时希望,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加强沟通,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