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仲裁委员会2016年受案数首次突破600件,创历年新高
2016年,南宁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603件,涉案标的额达15.94亿元,仲裁收费874万元,与2015年同比分别增长5.6%、91.4%、55.5%,受案数首次突破600件,标的额突破15亿元,办结案件574件(裁决结案467件,调解结案75件,调解撤诉32件),均创历年新高。
在所有受理案件类别中,以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工程合同、购销合同纠纷为主。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59件,标的额4.22亿元,分别占总受案数的26.3%,占总标的额的26.5%;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包括二手房、商品房)100件,标的额 9047.6万元,占总受案数16.6 %,占总标的额5.7%;工程施工合同纠纷70件,标的额4.87亿元,占总受案数11.6%,占总标的额30.6%;购销合同纠纷57件,标的额1.17亿元,占总受案数9.5%,占总标的额7.3%。其他还涉及股权转让合同、采购合同、承运合同、担保合同、承揽合同、装修合同、居间合同、合作经营合同、代理合同、服务合同、广告合同、土地开发建设合同等合同纠纷。
相较往年,南宁仲裁委员会2016年案件受理情况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系列案较少。2016年基本没有大数量的系列案,但在没有大批系列案的情况下,仲裁受理案件仍保持稳定增长,说明仲裁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越来越受到大众认可;二是案件标的额大幅飙升。在受理案件数只增长5.6%的情况下,案件标的额却增长91.4%,达到15.94亿元,个案标的额越来越大;三是案件类型多样化。涉及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工程合同、购销合同、股权转让合同、采购合同、承运合同、担保合同、承揽合同、装修合同、居间合同、合作经营合同、代理合同、服务合同、广告合同、土地开发建设合同等多种合同纠纷类型。但以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工程合同、购销合同纠纷为主,并出现了银行机构的金融案件、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等新的案件类型;四是案件地域辐射范围更宽。往年案件基本上以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在南宁为主,双方是外省的案件较少,但2016年这类型的案件逐渐增多;五是案件难度增大。立案过程中,当事人为实现自己的仲裁目的,在立案阶段提延期举证、管辖异议的情形大幅增多,大幅增加了立案工作量。[来源:南宁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