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调研深圳仲裁工作
二十年来,深圳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工作始终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的鼓励和支持,取得的成绩亦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
深圳仲裁委员会作为全国率先组建的7个仲裁机构之一,经过20多年的探索,案件数量增加100倍,标的增加500倍,近几年每年案件过3000件,标的过百亿。20年来,深圳仲裁委员会深耕仲裁实践,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不断发挥仲裁职能作用的同时,不断融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参与到社会纠纷综合化解中,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方面亦取得重大突破,收效良好。
深圳仲裁委员会在发展中的持续创新体现在六个方面:体制创新——探索法定机构改革,解放和增强机构活力;理念创新——树立现代仲裁理念,引领仲裁实践;管理创新——专业化审理与精细化管理双核驱动;服务创新——拓宽仲裁服务领域,服务大局;机制创新——构建多元化解纷机制,协同解纷;手段创新——云上仲裁,推动“互联网+仲裁”发展。特别是体制创新,深圳仲裁委员会是在全国依据《仲裁法》成立的246家仲裁机构中首家实行法定机构改革的仲裁机构。深圳仲裁委员会法定机构改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依据此管理办法,深圳仲裁委员会可引进市场化手段及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符合仲裁性质、规律和特点的科学管理体制,释放活力,切实提高仲裁服务质效,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争议解决服务。【来源:深圳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