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首次引驻仲裁委 设立窗口方便群众
为了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同时减少当事人奔波。8月3日,清河法院引驻邢台仲裁委员会清河分会,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其设立仲裁调解窗口。
仲裁调解窗口设立后,民商事纠纷只要符合仲裁条件,且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调解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其引至仲裁中心,由相应领域的专家(退休法官、资深律师等)快速解决。
据了解,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享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包括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仲裁所使用的仲裁规则,甚至还可以自定程序,很多环节可以简化,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来源:邢台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