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仲裁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十佳仲裁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员会自1997年1月成立以来,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提升仲裁社会公信力,努力打造现代化、专业化、智慧化和国际化的商事仲裁机构。
截至2020年底,共受理仲裁案件206428件,案件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706.47亿元,受案数量和案件标的额在全国仲裁机构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历年审结案件的总体调解和解率在60%以上,裁决正确率在99%以上,自动履行率在90%以上。2019年,在国内首份仲裁公信力评估研究报告中综合评定名列全国第四,入选“全国十佳仲裁机构”。2019年12月,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武汉仲裁委员会已经成为华中地区最具影响力,并在全国享有良好声誉的具有涉外仲裁能力的仲裁机构。
成绩的取得,广大仲裁员付出了艰辛努力,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仲裁员队伍,推动仲裁事业新发展,武汉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展首届“十佳仲裁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原则
严格依照《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和《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考评仲裁员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办案的情况,评选出德、能、勤、绩、廉俱佳的优秀仲裁员。
二、“十佳仲裁员”候选名额评选
(一)“十佳仲裁员”候选评选名额
候选名额限定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总人数的百分之三以内。
(二)评选条件
1、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选范围
近三年来,办案效果好、推广宣传仲裁制度有突出成效或其它特殊贡献的在册仲裁员,可参与十佳仲裁员评选。
3、具体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仲裁员职业道德、仲裁工作纪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审慎维护仲裁的良好声誉和形象,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仲裁员,可以申报十佳仲裁员:
精通仲裁业务。法律素养高,实务能力强,办案公正高效,庭审驾驭能力强,调解技能好,2018年以来办理案件数量15件以上。
办案效果好。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方面成效显著;当事人对仲裁过程和结果满意,仲裁裁决未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为维护和提升仲裁公信力作出了突出贡献。
热心仲裁事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引导市场主体约定仲裁,为拓展仲裁服务行业或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积极致力于仲裁理论与实务的探讨和研究,在仲裁理论或仲裁实务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善于总结经验并积极建言献策。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推荐。由仲裁员自我推荐、仲裁员互相推荐、单位推荐或本会根据仲裁员工作情况推荐,产生推荐名单。(2021年10月11日-10月25日)
初选。由本会以适当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从推荐的名单中初选评定十佳仲裁员候选人名单。(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
公示。将十佳仲裁员候选人名单在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长江日报全媒体上公示。(2021年11月5日-11月10日)
三、“十佳仲裁员”评选
候选人员在长江日报大武汉APP上进行网络评选,然后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评出十佳仲裁员。
网络评选阶段:通过长江日报大武汉APP对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候选人得票率占最终评选结果权重的40%。(2021年11月10日-11月20日)
专家评审阶段:邀请重要新闻媒体代表、法学大咖、武仲领导等组成评审组进行考察评审、投票,按照60%计算权重。(2021年11月20日-11月30日)
综合评定阶段:两项评分相加,按得分排名确定“十佳仲裁员”人选。
四、 通报表扬
为加大仲裁宣传力度,拟以武汉仲裁委员会名义对获选的“十佳仲裁员”给予通报表扬。将“十佳仲裁员”的名单、照片及先进事迹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长江日报大武汉APP专题刊登宣传。
五、 申报方式
“十佳仲裁员”候选名额申报、推荐请到仲裁员微信群、武汉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武汉仲裁”、武仲官网(http://www.w6eq.cn)下载并填写《武汉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申报(推荐/自荐)表》(见附件),于2021年10月25日前发送至武仲邮箱,具体如下:
发送邮箱:liting1203@126.com
邮件标题:姓名+2021年十佳仲裁员申报
邮件内容:《“十佳仲裁员”申报(推荐/自荐)表》及优秀事迹等资料word版请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
联系人:仲裁员工作处 李婷 13667133622(微信同号)杨依 13125195787(微信同号)
附件:武汉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申报(推荐/自荐)表》
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